重庆一女子砍伤婆婆后将 3 岁幼子从高楼扔下致其死亡,警方通报「已被控制」,涉事人将面临哪些责罚?
新京报讯 4月1日,平安巴南官博发布警情通报。编辑 李忆林子重庆巴南警方:一女子突发狂躁将3岁孩子从22楼抛下,已被控制_警情_平安_李忆#重庆3岁孩子被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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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夫斯坦尔 - 5338 个点赞 👍
作为法律人士
心平气和地说,按照国家法律,如果是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
但是她TMD有毛病啊???
发现下面有安全气囊就换个厨房的位置把小孩丢下去还高喊“我有病”,你TM跟我说这存在认知障碍?!
一句话
该枪毙就枪毙
别动不动就拿精神病当挡箭牌
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原谅
不配做母亲,不配做人,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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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拉斯基 - 1878 个点赞 👍
作为法律人士
心平气和地说,按照国家法律,如果是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
但是她TMD有毛病啊???
发现下面有安全气囊就换个厨房的位置把小孩丢下去还高喊“我有病”,你TM跟我说这存在认知障碍?!
一句话
该枪毙就枪毙
别动不动就拿精神病当挡箭牌
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原谅
不配做母亲,不配做人,死不足惜
发布于 2024-04-01 13:40・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托拉斯基 - 100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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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Dh - 985 个点赞 👍
未成年有法抗,所以,未成年犯罪变多了。
精神病有法抗,所以,精神病变多了。
……
所以,当你骂一些人是女神经病时,她们不但不会破防,而且还会说谢谢。
所以,这个女的在砍婆婆扔孩子的时候,会大喊“我有病”,所以,在看到A窗下有气垫后,会跑去没有气垫B窗扔孩子。
编辑于 2024-04-01 14:14・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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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并导致 - 684 个点赞 👍
这是我今年以来见过最恐怖的构图,有农神食子的既视感了。
在她眼里,孩子可能是①自己生下来的物品②和婆家宫斗的道具③被婆家压迫却离不开的累赘
唯独不是人
编辑于 2024-04-02 08:00・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鲁迷算端 - 677 个点赞 👍
知乎还在这里一本正经谈法律、谈精神疾病等。微博抖音等平台全部在疯狂打拳,已经把责任全部推给男人了。什么隐形的爸爸、委屈的女人、婚姻的压迫、恶婆婆等等。是丈夫造成了女子的疯狂,是男人不关心和忽视女人造成的。
没有人关注死亡的小孩,没有人关注被砍伤的婆婆(虽然婆婆也是女人,但是婆婆生了儿子,是男宝妈,必须重拳出击)。真正杀人的女性在这个案件当中彻底的隐形。
编辑于 2024-04-01 17:31・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鲁森林林 - 566 个点赞 👍
所有在这个话题下假设犯罪分子受多大委屈的人,应该自己替孩子跳,跳完再来讨论。既然你讨论问题敢无视“无辜”二字,想必你一定可以替别人承受一切无妄之灾。对吧?
冤有头债有主,有委屈去面对面解决。要么和你婆婆“盘道盘道”,要么让那个婆婆失去儿子的好媳妇。怎么,给你把刀都没占太多便宜,发现自己是废物了?然后就开始欺软怕硬了?
可这关孩子什么事?他招你惹你了?扔自己孩子,就为了想让婆婆气哭?
如果你能在发癫瞬间认为婆婆更心疼孩子,并以此为要挟,那应该反思的是你自己。婆婆比你都爱孩子,你是怎么做母亲的?网上给你打拳小氛围洗脑,让你以为上一辈都为了传宗接代发疯,你还当真了?真以为传宗接代这点破观念能胜过母子血亲啊?
行,这观念我收回一会儿,来,你看看你孩子能复活一会吗?任何思想实验都可以把你冷静下来的你再次整疯掉。婆婆再爱孩子,也绝对比你先冷静,你们俩都进心理卫生医院,她也比你先出院,这就是冷冰冰的现实。从你肮脏恶臭的小拳氛围走出来,没人会在云雾里托着你,现实会让你怦然坠地。
还有,你有什么资格处决自己的孩子?真以为你生了孩子,你就有孩子的生杀大权了?孩子是你从天上请来的客人,不是你拉出来的蛋白质。不然你怎么诞生的,你的意识怎么形成的?年幼的你背负哪个公婆丈母娘岳父的罪孽了?
生活不易,大家都难免有怨气,你小时候没被推下去,还不是因为没有遇到你这样的父母。
更何况这种动不动就走极端的家伙,一定是从小被惯大的,这个奴那个奴没钱还富养出来的娇气公主病患者。在婆媳关系中,我敢说你绝对没任何客观上值得同情的委屈,绝对是因为常人无法理解的小事而发飙。真正那些只为大事而发疯的人,针对性都非常明确,不会像个受委屈就捶打自己的自残婴儿。
这种人根本都不配走到遇大事的那天就会毁掉自己人生的一切,好吃好喝伺候大还满不乐意,半次没满足就如丧考妣,不配遇见风浪。
能同情这种人,应该跟着一起被社会遗弃。这种事想都不能想,动念都不能动念。只可惜法律最大的局限性,就是必须按照行为来判罚,但实际上只要动了这种恶念的人,就值得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保护正常人的安全,居然还好意思发表这种言论?
就今天这事,哪怕是婆婆把她从楼上扔下去,她变成厉鬼爬上来,也应该扔婆婆而不是扔孩子。哪怕是血腥猎奇的恐怖电影,女鬼的弱点也八成是自己的孩子,没见过哪门子巨婴鬼还靠杀自己孩子攻击别人的。除非影视圈已经进化出新题材“拳鬼”。
不管你认为这孩子是谁的,是自己的也好,是婆家的也罢,他总之不是谁的附属物,他有名有姓有身份证号。他是活生生的人类,不管婆婆有多大罪行,他也算是无辜者,任何极端的场合扔自己孩子也说不通,真要受了大罪,恨透了男方家庭,反倒是夺了孩子就走还差不多。
女人生孩子有多痛苦,你自己不知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法律,你不打听打听的吗?这种发起疯来根本不分敌我的撒狠,想自毁又怕疼,想毁别人又打不过的家伙。百分之一万已经让婆婆受了天大的罪。是婆婆吃了一万次委屈,唯独这次没吃下,你才发的疯。
“完了,我没能控制住眼前的人,日子过不了了。”
然后驱使人生瞬间螺旋升天式爆炸,炸得漫天腥,还不许眼前的自己此时疼。真是下作至极,恶心至极。
编辑于 2024-04-01 14:34・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安好心 - 563 个点赞 👍
看到微博有同一个小区的人阐述详情,第一个窗户下面有安全气囊,这个杀人犯特意把孩子换到另外的窗口,躲开了安全气囊………这孩子如他妈的愿死了。
———难怪,看到的几个视频是不同的窗户。一段是杀人犯把孩子放在窗户悬着,孩子一直在乱蹬,攀上去了又被按下。另一段视频是换了个方位的窗户,孩子直接被抛出去了……
police会以杀人犯精神异常,免除死刑吗?她精神异常,但是置人于死地时可是相当的有准头啊,还知道躲避阳台下面的安全气囊,去侧边的窗户扔孩子?!!!!
拭目以待。
ps:如果这杀人犯被放了,希望能安排她跟为她开脱的亲属或者邻居们一起幸福的生活。
------
police发公告已经有了为凶手开脱之意。什么亲属邻居说凶手精神异常??恁们作鉴定了吗?
目测凶手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更不用说死刑了。
可惜了张波,大傻瓜,不知道装精神病吗?不是精神病谁会杀自己的孩子呢?
编辑于 2024-04-01 13:36・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千层塔 - 499 个点赞 👍
什么精神病,神经病,什么未成年保护法,真的应该改改了,很多无辜的人就是被未成年保护法和精神病不如刑给坑了。
精神病都知道自己不跳楼扔别人跳楼,都知道不扔婆婆扔小孩,你让她自己跳楼她瞬间清醒。
服众的话这种有主观意识的人就应该死刑,给社会消灭点潜在的毒害人群,别害无辜的人了,那个小朋友才3岁,又何罪?就这样被扔下去?真的造孽,倒霉,下辈子别出生在这种家庭了。
编辑于 2024-04-01 14:11・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西部点子王 - 480 个点赞 👍
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个孩子,拼命的想往上爬,结果爬上来一次那女的推下去一次,爬一次推一次。这个视频发在网上都在骂老公和婆婆,那你有本事捅你老公啊!有本事把你婆婆推下去啊!妈的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孩子招你惹你了了??凭啥就因为她是女的就极尽宽容之词,那孩子才三岁啊!!!这么大的气有能耐把你老公推下去啊!一想到这小孩和我弟一样大,还都在重庆,就心如刀割。。。。
发布于 2024-04-01 20:13・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豆果 - 45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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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NdwKcV - 305 个点赞 👍
说点实际
通报已经开始用精神疾病造势了。最后大概率免除刑事处罚
但是同样 既然是精神病人 丈夫就是监护人
1 既然这样 那就合理合法送到精神病院
2 慢慢小额搬家往新加坡 HK银行转移财产
3 等过几年和女方家人谈判 和解离婚放弃抚养权交换监护权转移
是损失最小方案
编辑于 2024-04-01 17:01・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300 个点赞 👍
有些人是没有自尊的。也没有尊严和骄傲的。
我闭着眼睛都能勾画出这个女人的蓝图,37,俩孩,青春不再,跟丈夫已经只能说点水电费话题,男人可能在外面有人,朋友基本没有,家庭主妇或者月薪3000,跟婆婆一个屋檐混日子常有摩擦,没有能力换掉不在乎她的丈夫,更没有能力从比她强势或者睿智的婆婆手里讨到便宜。对了,100%是非独,娘家多住几天就得挨嫂子嘀咕的那种。
这是狗血言情小说常用女主(当然女主更漂亮),男人无视她,婆婆看不起刁难她,小三隔三差五就要借腹上位,接下来她一怒之下跳楼堕胎飙车卧轨,挖肾挖心挖子宫,然后婆婆立马就悔过了,小三立马被流产了,男人立刻追悔莫及追妻火葬场了,结局就是渣男贱女又恩恩爱爱的过好日子,并且第一胎100%男孩或者龙凤胎。
这类女性(言情女主以及热衷于代入女主阅读的读者)一般就是我提到低自尊,低胆量,低能力的人,他们没有胆量去逃离现状,比如跟霸总潇洒的把银行卡甩他脸然后自己出去租房住吃咸菜大米饭也要争口气,她们也没有自尊,比如明明被小三骑脸也不会奋起反抗抽她两个大耳瓜子顺便把小三信息曝光到单位上让她无法做人,只会低眉顺眼或者背后抹抹眼泪算过了,她们更没有能力,比如模仿男频爽文突然挣几个亿狠狠在商战的世界把出轨男逼到破产,婆婆跪着唱征服求她饶婆婆全家一命。
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自虐,这是一种物化,把自己物化为男性的某个东西,比如男性买的奔驰吧,突然奔驰要要泡水要喝92号要开泥浆路,然后该奔驰心满意足的幻想“这下你心疼了吧,你最贵的车就这么报废啦”。
对了,孩子也是她自虐的一部分,对于这种自个儿都没自我的女性来说,她是无法认识的三岁小孩也是个“人”的,生命是不该由她控制和随意宣泄的,她自我认知是奔驰,那孩子就是保时捷吧,奔驰泡水之前先把保时捷给撞报废了,想想可真是开心呐。
通过自虐(虐待自己亲生的孩子),让男性感受到自己的东西被损坏了,由而去期待男人良心发现也好,野花玩腻了也好,婆婆实在是老糊涂了也好,反正虐待自己然后突然就被尊重了,虽然这事基本毫无逻辑,也主打一个白日梦和一厢情愿,但是你不能指望一个低自尊低胆量低能力的女性有其他反抗方式。
我们可以从这些爆火的狗血言情小说嗅到为什么某书,某音上会有这么多人为该嫌疑人辩护,她们无所不用其极的找漏洞,男人没出现就骂消失的爸爸,婆婆捂着肚子冒生命危险坐杀人犯旁边被解读为冷漠无情不爱孙子(真冷漠早捂着伤口跑路了,谁失心疯往杀人犯面前凑?),要是婆婆试图去抢孙子呢?那就是婆婆不做人刺激媳妇才不小心松的手。
因为为她辩解的那批人,都是低自尊,低人格,并且低能力的人,她们会下意识的把嫌疑人的自暴自弃(有可能是被婆婆男人欺负了所以抽刀向更弱者,有可能是被领导穿小鞋心里崩溃,有可能干脆吸嗨了)解读为“自虐”,因为只有这个解读,可以让人心安理得瞬间代入,得到共鸣感,“哎呀,真可怜!虽然扔孩子有错,但是婆婆冷漠/丈夫消失才是元凶啊”
发布于 2024-04-01 22:27・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笑里刀 - 291 个点赞 👍
至今为止,除了重庆张波叶那对杀害孩子被判了死刑并执行了的,其他伤害儿童致死的案件,没有一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
如果做一件恶事,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那么这类恶事就会层出不穷的发生。
我丝毫不会对这位女性有任何怜悯和同理心。她要是真的有严重到杀人的精神病,就不该结婚生子。祝她下半辈子在精神病院里度过。
她要是没有精神病,法律又不判处她死刑,那我就祝福她余生日日夜夜都在无间地狱。
发布于 2024-04-01 19:43・IP 属地德国查看全文>>
ajanny - 28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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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 - 27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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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泥 - 262 个点赞 👍
单看警方通报:女子突然狂躁,女子扔子,据周围邻居反映女子精神异常。
看看其他媒体的跟踪记录:
- 女子事发时与家人发生矛盾;
- 女子准备把孩子从阳台推下,发现消防布置了安全气垫,转而把孩子从厨房窗户扔下
我就说,警方的这个通报是不是涉嫌诱导?其通报内容与真实情况几乎大相径庭。
女子是与家人发生矛盾,而不是平白无故就所谓的“狂躁”;
女子具备理性思维能力,都能识别到楼下的安全气垫。
就这两点说,这是精神病吗?显然不是。这更有可能是家庭口角,让女子激情杀人。
有的人吵架时,打砸桌椅家电以泄愤;有的人吵架时,摔死猫狗宠物以摄威;有的人吵架时,割腕自残以忌器。这些人难道也是精神病吗?
老人爱孙子,她就以杀孙子以报复老人,能精准针对老人的痛点,这思维能是精神病吗?
这世界哪来那么多精神病。明明是扭曲了人性。
发布于 2024-04-02 02:0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tanjidong - 230 个点赞 👍
事情细节没有任何披露,一群脑残女已经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开始共情凶手和给凶手洗地了。
类似:
【一定是被丈夫和恶婆婆压迫太久导致的悲剧】
【她是受害者,肯定是被婆婆和丈夫欺负太久了才崩溃的。】
【婆婆才是凶手!】
【一定是抑郁症,她才是受害者啊。】
类似这种言论已经很多了。
你们很无耻!!
讲真,哪怕你们站在【精神病患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论点来为这个女人说话,我虽然不爽,但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
但是!
你们连【精神病无责】这种稍微要一点脸的话都不肯说。
就是彻底不要脸的:
在毫无根据,毫无任何当事人家庭情况的消息披露的前提下,开始这么抹黑被砍伤的婆婆和新闻里压根没提到的丈夫了。
在毫无根据,毫无消息披露的请款下,就已经公然给一个杀了一个人,并重伤了一个人的行凶者,公然洗地!
知道为啥现在厌女情绪这么严重么?
这群三观扭曲的网络脑残女,是主要贡献者。
恶心透了!
·
现在的恶心舆论环境、。
一个女人受伤害了——她是受害者!
一个女人伤害别人了——没有任何根据,也一定要脑补出她是受到迫害了才行凶,然后,她是受害者。
QNMD。
·
编辑于 2024-04-02 08:5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跳舞 - 223 个点赞 👍
大家是不是每年都会看到,有些女生一和男朋友吵架就寻死觅活呢?
其实这个事和扔孩子的底层逻辑是一样的。她要干件事让男朋友知道他错了。甚至对自己伤害更大,也是她表明决心的证明。
同样,她是和婆婆吵架,她也很明白,直接伤害对方带给婆婆的伤害是有限的。婆婆最心疼的最在乎的,是孙子/孙女。所以,伤害婆婆,不计代价。
这种事,小红书和微博,得负一半责任。
发布于 2024-04-01 12:01・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正面无敌 - 194 个点赞 👍
看了新闻,这女人居然把孩子换个没有安全气囊的窗户扔,还一直叫“我有病”
看到视频里三岁孩子一直用力蹬玻璃窗,想爬进窗户里,却被女人用手控制住,终于扔下去了!
女人的大儿子,好像五六岁,呆呆站旁边,后来小儿子被扔下去后,女人又扔大儿子,被婆婆阻拦未果,幸好警察和消防进门救下了孩子!
邻居也出来证明说这女人之前就有些精神异常,但没说明具体什么行为!
从以上事实来看,这女人大概率有病!
有病治病,即使免于刑事处罚,这种“武疯子”也应该关进精神病院,与世隔绝,避免对人造成伤害,受害者家属想告她都没办法!
但是,大家看评论区
孩子爸爸还没出现,到底是不是婆媳矛盾,或者婆媳矛盾是否至于把孩子扔下楼,还没真相,一群人已经出来打拳了!
也没任何人关心婆婆的伤势,她也是个女人啊,世上的婆婆都该死吗?那年轻女人以后也会成为婆婆的啊!
都是男人和婆婆的错?
虽然事实的确现在还不清楚,但这种一来就单方面扣帽子的行为,真的很奇怪!
那么小的孩子啊,看视频孩子旺盛的求生欲,蹬着腿奋力想爬进窗户,这个“妈妈”不仅不帮他,反而~
就算真的有病,真的是男人和婆婆的错,那无辜死去的孩子就白死了?
共情这“妈妈”的人好多!
之前那个被亲生父亲扔下楼的两个孩子,说句不恰当的话,都没这个三岁孩子死得惨!他们一下子被推下楼,也许还没来得及恐惧,就~
而这个三岁孩子,被亲妈推到窗户外悬空,中途还换了个窗户(因为那个窗户下被消防人员放了气囊床),说她疯吧,她还知道换个窗户,非要摔死亲生儿子不可!
这孩子被惊吓那么久,最后还是被亲妈推下楼,他当时的心情该多么惊恐无助,不能深想,泪目了!
到底精神病鉴定是什么机构在做呀,是不是绝对的公平公正权威呀,有没有第三方监督!!!
未成年人犯罪也没事,精神病人犯罪也没事!
那就锁死啊,与人群隔离!
发布于 2024-04-01 22:40・IP 属地重庆查看全文>>
番茄炒鸭蛋 - 191 个点赞 👍
我二姑父是现在这个社会上为数不多的真老实人
他对人从来不发脾气,对身边亲戚朋友都很好。
我二姑是个“老伏弟魔”,有啥好东西都想着我爸,但是他从来不生气甚至他也会主动想到我爸。
我奶奶晚年的时候得了癌症,她怕死很磨人一直住在我二姑家里,他也是把丈母娘当亲妈伺候。
就是这么一个人,前两年突发脑梗,忘了很多人很多事,变得像个孩子一样。
他不记得我是谁,但是他会因为我不去他家做客而伤心,有什么好吃的都会想到我。
他更不记得我的爷爷奶奶,但是每次去扫墓的时候都会很用力的磕头并且痛哭流涕。
他早就分不清身边的邻居,但是他会在下雪天自己一个人把小区路口的雪除净。
你们看吧,真正的好人,不会因为任何事情改变自己的内心,哪怕他什么都忘了,也从来没有做过坏事,麻烦过任何人。
那凭什么要为一个杀人犯开脱呢?
发布于 2024-04-01 19:50・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宋悟空 - 189 个点赞 👍
小时候爹妈吵架,原因不知,我妈情绪激动,也要把我从楼上扔下去,半悬空,被围观亲友拖住。
后来我爸有情人了,要离婚,我妈妈情绪激动,也要把我从楼上扔下去,半悬空,被围观亲友拖住。
都是二楼,满屋亲友,因我妈不会瞬移,所以等我被运送到阳台,身上有五六支手,不出意料地不出意料被拖下。
再后来他们离婚,各自结婚。我分别叫他们伯伯,姨。
我妈和伯伯从来不吵架, 我爸和姨会吵架,但很少。
我爸妈人缘都很好,就是性格极其不合。 幸好都不疯,否则挑在周围没亲友的时候扔,我就完蛋了………
但这事在我童年噩梦里根本排不上号,我害怕的是我妈的哭泣,我爸的狂暴,他们之间根本不说话的低压气氛,和我爸妄图培养神童对我“惨无人道”的时间压榨和超出我能力的跳级。 小时候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我清晰有印象曾经想过:我能不能活到10岁。 还知道吞一个螺丝钉不但不会死,还一点事都不会有。
并不惨哈,从他们离婚后,瞬间家庭硝烟散尽处处温情,我也过上了零用钱无限,遇挫总有强大精神支持,双方四人都极尽宠爱讨好的皇太女生活。后来发生的事可以写去所有家庭关系相关题去吹牛皮,而他们四人竟然还能一起做生意…………不吵。
写这个是为了告诉大家,结婚需谨慎,能做模范父母的人在错的气氛和婚姻里也有变得很可怕的可能性。
尤其是爱升级矛盾,爱从就事论事演变成人身攻击还不自知,随时随地爱找架吵的同学们,你们一定要放过普通人,要坚定不移寻找包容心强的对象,否则是害人害己。 这样的人知乎评论区处处可见。
编辑于 2024-04-07 16:39・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186 个点赞 👍
没想到有些人是真认可“我自己生下来的我就有对其生杀予夺的权力”这一套啊?
那我寻思也别批判什么东亚原生家庭了吧?上一代也只是用同样的逻辑对待他们的所有物罢了。
又或者说,某些人的所谓“反父权”就是把父权改成母权吃独食?太进步啦美狄亚!
编辑于 2024-04-02 14:05・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媛神信徒 - 18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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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17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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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图 - 176 个点赞 👍
简直是丧心病狂,女子砍伤婆婆后,将3岁小孩从22楼扔下。
孩子已经死亡了,婆婆已经送到医院救治。看到这样的新闻就头皮发麻,一个女人居然干出这样的事,砍伤婆婆以后,又将自己三岁的小孩从22楼扔下去。
真的太不可思议,让人无法理解。
好在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不过有亲属在反映说女子有精神病。那意思就是发了病控制不了自己,所以才有如此极端的行为。
如果真的是精神病人,那也真的很可怕。
#重庆3岁孩子被从22楼扔下死亡#【#重庆从22楼扔小孩女子被警方带走#】今天,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重庆巴南区一小区,一名3岁小孩被从22楼高处扔出窗外,目前已死亡。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事件属实,目前扔小孩的女子已被警方带走,正接受调查。(总台记者牟亮)
因为精神病人故意伤害也好,故意杀人也罢,那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当然是不是精神病人,需要等待司法的鉴定。并不是邻居说她是她就是,也并不是说亲属说是她就是。
《刑法》第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该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那就得要看鉴定的结果如何,才能够更好的去判断。
如果鉴定下来没有精神病,那就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像这种情况是已经涉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来讲,这个案件警方还在侦查当中,还没有到最后的结果。所以具体不知道是何种情况,也不知道最后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可不管怎么说,最可怜的还是三岁的小孩,被人从22楼扔下来,的确是很心痛的,也是很可怜的。
这个案件,又再次想起了重庆姐弟坠亡案。作案的手法极度的相似,同样是从高楼将人扔下来。更巧的是案发地点也是重庆,不得不让人引发联想。
可不管怎么说,在现实当中,如果有精神病人的话,尽量的尽早送去专业的机构。不要让他在家里边,不然到时候病发了,有可能会造成伤害。
如果这个案件真是精神病人所为,那关于精神病人的管理是否到位,是不是应该又要举一反三了。
发布于 2024-04-01 14:13・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罗罗 - 17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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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