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方向可能需要调整下,调整最低工资不如调整最高工时…….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企业无视劳动法的内卷,最终追求的是什么?产能。
如果把最低工资提升让企业增加支出企业会怎么做?当然是裁员,然后让剩下的劳工提升加班强度。
发现bug了嘛?随便你怎么提升工资标准,企业要的是总工时,懂吗?这就是内卷型产能的保证。
现在生产一批产品需要8000小时总工时,那就是除法呗……8000工时/40人,那便是人均200工时,8000工时/20人,那便是人均400工时……
只有严格贯彻劳动法,控制每周工时上限,才能让企业去招聘更多的人,因为一个劳工的工时上限被限制死了,只能增加劳工数量了,就业才有可能增加。
完善最低工资也不是没有意义,毕竟国内很多制造业企业都采用: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出头(每天8小时)+基于2000出头月薪基数倍数计算加班工资(超过8小时部分),最后得到5000-6000元综合月薪的血汗模式。
也就是说,如果能把2000元出头的最低工资提升到2400、2500元也是有意义的,起码这些劳工在企业“故意不安排加班”的时候收入稍微提升个百来块钱。
可能有人好奇,为什么企业要故意不安排加班?不是逼迫老公加班才是利益最大化吗?因为还有突破下限的存在:
企业招聘时候哄骗劳工月薪2100元,但是每周给足劳工加班40小时,按1.5倍、1.8倍折算,结果把劳工哄骗进来后,就给劳工每周40小时工时然后支付2100元……加班工资的时薪超过了9小时时薪,那么何不让劳工只干八小时呢?
2100元/22工作日/8小时…….知道时薪多少吗?11块钱…….
记住企业追求的是廉价产能,产能工时总量就在这里摆着,时薪才是最重要“压榨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