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通报,主题就是一个,原罪论。
一切都是这个人本身有问题导致的。
开头说他家境,从小就悲观,中途说工厂没有对不住他,一切都按程序走的,最后说是他自己想不开,想自杀。同时重申欠了800是谣言。
但是这里我有个数学题没算明白。
4月25号结了3月份的工资,4158元。
说明他一个月工资是4158左右,中间肯定有一点误差,因为我还真没见过月工资这么有零有整的,所以可能是按天折算,可能有点加班工资,这不影响结论。一个月工资是4158左右。
4月30日提出离职,这时候4月份工资没发呢,要等到5月25号发。
最后没等到5月25号,5月15号就办了离职手续。这时候工资结算是5370。
这个数比一个月工资4158多了1212块,这说明在4月30号之后,工人兄弟还在继续工作,5月15日办离职,我们就假定他干到了14号,差不多算半个月。
3月份的月工资是4158左右,那5月份半个月工资,得在2000块钱左右。4月的月工资加上5月的半个月工资,得在6158块钱左右。
但工资结算的结果是5370。
这800块钱哪去了?
这800块钱哪去了?
他妈的,这800块钱哪去了?
如果这家纺织厂,跟我大学趁着放假去的昆山的流水线工厂是差不多性质的话,那依我的经历来看,中间的差额应该是被中介拿走了。
工厂不直接和工人签劳动合同,中介和工人签劳动合同,工厂和中介签雇佣合同,中介替工厂承担可能的劳资矛盾,通过人头差额获取利润。
这只是一种可能。